色温和显色性是光源两个重要的颜色指标,不同的光源由于光谱分布的不同,其色温和显色性就有所差异,因此,在不同的光源下物体就会呈现不同的颜色。本文对光源色温和显色性的测定原理和测定方法做了介绍。
色温是指光源光色与黑体光色相同时对应的黑体温度:
式中,T为黑体的绝对温度,单位为K;λ为波长;辐射常数c1=3.7415010-16Wm2,C2=1.438810-2mK。
CIE1960UCS色度图中弧线,称为黑体轨迹,与之垂直的直线簇为等温线。光源的光色不一定准确的落在弧线上,通常以接近的颜色确定光源的色温,称为相关色温。
当知道被测光源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P(λ)后,就可计算得光源的三刺激X,Y,Z,然后就可得出色坐标。
以k表示等温线斜率,色度图弧线与等温线交点处的切线斜率为l,则:
式中,X',Y',Z'的大小为:
其中,P'e,λ(λ,T)为Pe,λ(λ,T)对T的偏导数:
由等温线斜率计算式可绘制等相关色温线,如下图所示。
若光源的色度坐标(u,v)位于等温线M1,M2之间,坐标点到两等温线的距离分别为d1和d2,则相关色温为:
显色性是评价光源的重要特性,人们习惯认为物体在日光下的颜色为真实颜色,因此用物体在灯光下和日光下的颜色的接近程度表示灯光的显色性,颜色越接近,显色性越高。光源的光谱分布决定了光源的显色性,具有连续光谱分布的光源具有较好的显色性,如日光灯,白炽灯等。显色性的评价方法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:基于光谱分布之差的方法和基于作为标准的物体色外貌之差的方法。目前在光源显色性评价上多采用后一种方法。
CIE推荐显色指数CRI来评价光源的显色性。CIE提出把普朗克辐射体作为评价低色温光源显色性的参照标准。当相对色温低于5000K时,将同等色温下的普朗克辐射体在作为参考光源;当相对色温高于5000K时,将标准照明体D作为参考光源。若样本在测试光下的颜色和参考光下的颜色完全相同,则认为显色指数为100。在评价光源的显色性时,采用14种试验色,如下图所示。
其中前8种不同颜色,它们明度值接近,彩度适中,围绕色相环,用于光源一般显色指数和特殊显色指数的计算;而后6种是一些饱和色和皮肤色,如四个心理基础色(纯红、黄、绿、蓝)、皮肤色和树叶颜色,用于特殊显色指数的计算。通过测量并计算这些试验色在测试光和参考光下的色差,便可求出光源的显色指数,用以表征光源显色性的优劣程度。
假设第i中试验色在参考光和测试光下的色差为△Ei(i= 1,2,3,……,14),则可以计算出各种试验色的特殊显色指数Ri:Ri=100-4.6△Ei。
显色指数越高,代表显色性越好,如果Ri=100,表示该样本在测试光合参考光下的色差为0。将前8个样本的显色指数取平均值,得到常用的一般显色指数Ra,显色指数Ra是评价光源的重要指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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